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科幻灵异 > 篡位吧!相公 > 红绸裹风尤刺骨 第055章 风怜意先嫁

红绸裹风尤刺骨 第055章 风怜意先嫁(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青笛啊,你就大度一些,同意你姐姐跟你一同嫁过去吧。”殷氏突然上前对青笛道:“学学你娘的温柔体贴,别做那种一心只想霸占自己丈夫的妒妇。”

青笛觉得好笑,但又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跟她争辩,便只道:“你们自顾自说着这话,有没有问问二姐愿不愿意嫁过去?”

“愿意的!”沈氏这话一说出口,便觉得太过直接,好像迫不及待想要嫁过去一样,又道:“你二姐都已经这样了,不嫁过去还能怎么样?”

青笛不理会她,过去问风怜意道:“二姐,你愿意嫁到楚家做妾吗?”

风怜意眼睛都已经肿了起来,抬起头张了张口,似乎想说什么,但终是什么也没有说出口。

青笛皱了皱眉头,看风怜意这欲言又止的模样,她莫不是有什么苦衷?再想到她之前伤心难过的样子,她对平襄侯应该有很深的感情,断然不会在这个时候就想着改嫁。

而楚遥岑,青笛抬头看了看一旁只顾着盯着自己看的男人,他一个傻子,还真能做出这种事不成?而且就算因为一些原因控制不住做了,风怜意要是想逃的话,还逃不出一个傻子的手心吗?

“青笛,你嫁过来是正妻,日后是要做当家主母的,若是没有能容纳自己的夫君纳妾的度量,那么我们楚家也不需要这样的媳妇儿。”何氏不等风怜意回答,用长辈的姿态教训青笛道。

青笛心里觉得有些困惑,她真的没有惹过何氏啊,为什么何氏从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就一直在找她的麻烦?比如刚才,她本来已经成功的把包袱甩到了风怜意身上,现在何氏一句话,这选择的担子和责任,又回到了她的身上。

青笛看了眼楚遥岑,她本来就没打算嫁给他,还一直想着到时候学成武艺,报了杀母之仇,再带着洺儿逃跑,所以楚遥岑娶不娶风怜意,对她而言都是无所谓的事情。风怜意嫁不嫁,对她而言都没有任何影响。

但她心中隐隐有些排斥,不想叫楚遥岑娶风怜意。青笛想了想,自己有这种想法,大概是因为不想叫风家抓住楚家这根稻草,免得日后不能被连根拔起。

“青笛,我知道你内心肯定不舒服,但是遥岑也不能一辈子就你一个女人,咱们楚家好歹也是皇城的望族,男人三妻四妾很正常,”说着,何氏看了一眼楚成关道:“我不是还同意老爷娶了许多侧夫人吗?就连遥岑他母亲,都是个侧室。你想啊,要是我跟你一样这般妒恨其他的女人,不让老爷娶遥岑的母亲,那么遥岑现在就不存在了啊。”

青笛觉得这话着实好笑,她可没有一句话透露出她不想叫楚遥岑纳妾娶侧夫人的意思,被这何氏说的她好像是哭着闹着强迫着楚遥岑一辈子只能有她一个女人一样。而且还咬重了侧室,好像在说青笛嫁到他们楚家就是个庶子的妻子。真是变着法儿的给下马威。

青笛轻笑一声,对她不客气,一而再再而三的惹怒她的人,她自然也不会客气。她昂头轻笑着问楚遥岑道:“楚公子,你喜欢二姐吗?你想娶她吗?”

楚遥岑愣了一下,立马摇头道:“不不,我只喜欢你,我只要娶你,其他谁我也不娶。”

青笛有些害羞地点了点头,又看着何氏道:“楚夫人,您给楚大人娶妾,也是不经过他的同意,自己看见了顺了眼缘,或者又是你的哪个姐姐妹妹失了身子,便带到楚家后院去了吗?”

何氏顿时哑口无言,青笛这话回的可真妙,这包袱一下子甩到楚遥岑和她身上了,她现在再叫青笛同意娶,就是不尊重楚遥岑的意见,叫青笛不同意,那跟她刚才的意思相驳,不说话了吧,也不好下台。

不过何氏好歹也算楚家的门面,楚成关爷不能看着何氏下不了台,连忙笑道:“没有没有,夫人给我娶的,大多都是我喜欢,是由我主动跟夫人说的。”

青笛得体地笑着,对他道:“楚大人说的是,所以这事儿你们不能问我,我要听楚公子的意见不是?”

楚成关点点头,满意地看着青笛:“不错不错,你说的很对。”

“若是普通男子,你的确应该遵循他的意见,但是楚少爷不比常人,”沈氏楚楚可怜地看着青笛道:“楚公子怕是不懂得这些人情世故,所以叫他来选,就不能给怜意一个公道了。”

“都别争执了!”风伯阳发话道:“怜意,你也别哭了,爹一定会给你一个公道的!你们都先下去,楚大人,你我好好谈谈,顺便再说些别的事情。”

楚成关点点头,其他人便都出去了。

楚遥岑开开心心地跟着青笛走,本想继续跟她亲热来着,何氏却挡到了他们俩之间,对青笛道:“五小姐,我有些话想要跟你说。”

青笛看了她一眼,又想到一直以来她对自己都是不满的态度,也挺想问问究竟是为什么的,便叫楚遥岑等在一边,自己与何氏去了远处说话。

何氏见左右无人,便对青笛道:“我说这些话,你不要生气。你只要想嫁到一个大户人家,都得容忍你的男人找其他的女人。”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神明模拟器全球降临:这个领主超会苟开局融合金乌血脉从小镇学霸到首席科学家深渊独行我的血条超级长什么叫一流救世主啊深海大章鱼:我能无限进化我能解读世间万物诡异制作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