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玄幻魔法 > 我的修炼变质了 > 第三十七章 斩杀

第三十七章 斩杀(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穷寇莫追!”

钟宁大喊,但孟夏的身影,却是早已了无踪迹。

“少爷,您没事吧?”

福叔大急。

他清晰的记得,阎无命最后一剑,直刺刺刺向了少爷的心脏。

虽然关键的时候,孟夏踹来一枚石子,让阎无命误以为是暗器,没刺中要害,但伤势依旧恐怖。

钟宁看了看胸口狰狞无比,但却已经止血,甚至隐隐开始结痂的伤口,摇头道,“没事。托孟夏的福,我在猕猴山学到「回字两篇」,别的本事没有,就是耐打!”

福叔一看,伤口真的快结痂了,也不由愕然。

猕猴山是什么级别的传承啊?

少爷只习得回字两篇,伤口恢复速度竟这般恐怖。

福叔:“恭喜少爷,贺喜少爷。”

钟宁摇头,“知至而道至,回字两篇,开悟后才算真正入门,我还差得远!”

福叔眼睛瞪大,难以置信道,“孟少爷这般厉害,难道他......开悟了?!”

钟宁面色凝重,佩服道,“十有八九!”

福叔惊叹之余,更是忧心不已,“开悟后较之真元又如何?”

钟宁摇头。

“真元也分高低,阎无命这厮狡猾多端不择手段,手段不是一般真元武者能比拟的!”

谈起阎无命,福叔不由后怕起来。

不说他真元武者的境界,光是最后四把飞刀,先后射杀了三匹马和毁掉孟夏的弓箭,就知道他心思有多缜密。

杀马,是预防他们三个骑马追杀他。

毁掉弓箭,是为了不将后背暴露在孟夏的神射之下。

由此能够想象,阎无命对孟夏的弓箭,到底忌惮到了何种地步。

......

黑松林。

孟夏和阎无命两人的身影,快速在树林之间穿梭。

树林之间的鸟雀,被惊飞起一片。

而孟夏和阎无命之间的距离,却是越来越近。

阎无命心头掀起惊涛骇浪,有种见鬼了的感觉。

他之所以敢这么嚣张,除了招子很亮,从不惹惹不起的人之外,那就是一身好轻功。

跨入真元境界后,轻功更是出神入化。

就是被更高境界的武者追杀,他都有三分把握逃走。

没想到今日竟被一个淬体武者,追杀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不能再这样逃下去了!]

做出判断后,阎无命当即纵步提身,跃上了一棵黑松树的树顶。

与此同时。

阎无命的左手,再次出现四口飞刀。

孟夏没有急于追杀过去,站立在另外一棵黑松树的树顶,遥遥望着对面的阎无命。

风,微微拂动。

吹起了两人的衣衫、青丝。

直到此时,阎无命这才重新审视起孟夏。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孟夏的脸颊,真是年轻的过分了。

绝世天才!

想到此处,阎无命本能的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看孟夏就像是看一位绝世美人儿。

若能亲手扼杀这样一位天骄,他这一辈子值了!

阎无命一手持剑,冷笑道,“小辈,你家长辈难道没告诉你穷寇莫追的道理?”

孟夏:“穷寇莫追,那是防备贼寇临死反扑......你倒是反扑一个给我看看啊?”

“......”

孟夏这语气太伤人,让阎无命不由想到他在青楼,用手托着名妓的下巴,调戏说给大爷笑一个。

伤害不高,侮辱性极强!

阎无命:“牙尖嘴利,敢在我面前这么嚣张,你还是第一个!”

孟夏:“这就是你的眼界么?我同情你!”

阎无命再次感受到了孟夏嘴炮的厉害,深知在嘴上肯定讨不到便宜。

于是。

阎无命直接出手,三口飞刀唰唰就向孟夏攒射而去,身体追着飞刀就向孟夏蹿去。

但让阎无命没想到的是,孟夏随手一挥刀,三口飞刀就齐齐被击落。

动作真的是太快、太漂亮了,以至于孟夏就像是从未出手一般。

真是见鬼!

阎无命再次深深感受到了孟夏的邪门儿!

铿铿铿铿铿!

孟夏和阎无命两人在空中快速交手,但只是一短兵相接,阎无命就感受到了不对。

孟夏的膂力太夸张了!

每一击,都像是携着一座大山,直压的他喘不过气来。

天生神力?!

到底谁才是真元境界啊?

铿!

伴随着一声金铁交击的声响,阎无命的佩剑应声而断。

而孟夏的刀锋,更是直直切向了他的脑门儿。

生死关头,阎无命本能的的偏移了一下身子。

刺啦!

伴随着一道裂革之声响起,孟夏的刀不偏不倚斩中了阎无命的肩膀。

但瞬间,孟夏就察觉到了不对。

金丝软甲?

孟夏微微错愕。

这一身装备......一点也不刺客啊?!

孟夏手上的力气实在是太大了,阎无命的身子就像是一颗炮弹,直直砸向了地面。

落地后,阎无命惊恐不已。

要是没有这一身宝甲,刚刚他的胳膊就被孟夏一刀卸了下来。

而就在此时,孟夏的身影也从天而降。

生死关头,阎无命再顾不得其他,嗖的就将刚刚故意留下威慑孟夏的飞刀攒射出去。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别怀疑,你就是天命之子!吞噬武道:从成为假皇子开始武道长生:从修炼易筋经开始别挡我的长生路我直播问答社死了诸天群豪君临天下:神话最强帝皇养生武圣:从泡脚开始长生道种我都大帝晚年了,金手指才来?元婴期的我,在地球直播摆烂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