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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话 重归故里(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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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儿,背着双肩包的刘旭正站在马路边的树下乘凉。乘凉是其次,他正在等过路车,他的目的地是生他养他的大洪村,学成归来的他打算在村里开个小诊所,替乡亲们看病。

在刘旭三岁的时候,他爸妈就生重病走了,之后他就跟那时候就已经是寡妇的玉嫂一块过日子。玉嫂身子弱,不会干重活,所以那时候他和玉嫂基本上都没什么收入,就靠着种菜以及乡亲们的接济过日子。

说得夸张一点,刘旭就是大家的孩子,婶婶嫂嫂之类的口水他都吃过,甚至连奶水也吃过。

虽说小时候的日子很苦,可刘旭还是很争气的。

这不,刚医科大学毕业的他就打算回来报答乡亲们了。

不过,刘旭专攻妇科。

想着已有大半年没有见到玉嫂,刘旭都想直接走回去。可这大夏天的,要是走上一个小时,估计刘旭就中暑,然后由医生变成病人了。

等了十多分钟,看到一辆拖拉机经过的刘旭急忙招手。

刘旭还没开口,开着拖拉机的女人就道:“哟!这不是旭子吗?怎么突然跑回来了?”

“想你了呗!”

开着拖拉机的是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女人,留着一头乌黑长发,穿着花色衬衫,灰色长裤。或许是因为这天实在是太热了,她的袖子和裤管都卷着,姣好的皮肤更是铺着一层香汗。

不过最让刘旭留意的还是,这女人的胸特别大,沉甸甸的。

这个女人叫王艳,和刘旭家就隔着三四户而已,再加上她也就比刘旭大个十岁左右,所以刘旭小的时候,王艳就像大姐姐一样照顾着刘旭,经常拿地瓜、辣条之类的给刘旭吃,所以刘旭对她的印象非常深刻。

听刘旭这么一说,王艳就哈哈笑道:“你个娃子,是想大姐我稍你一乘吧?”

没等刘旭说话,王艳就拍了拍边上,道:“上来,赶紧着,还得赶回去做饭给孩子吃。”

待刘旭挨着坐下后,王艳就开着拖拉机往大洪村的方向驶去。

王艳出了一身的汗,所以汗味非常的重,但这让刘旭感到更加的亲切,因为他就是闻着乡亲们的汗味长大的。

不过呢,王艳这汗味中还带着些许体香,加上刘旭是和她紧挨着的,所以喉咙就有些干,他还借着身高优势偷偷瞄了眼王艳那微微敞开的领口,一片刺眼的雪白,就连奶罩都挡不住。

“王姐,现在卖菜之类的都是你一个人在干?”

“哎!”重重叹了口气,抹了抹下巴处的汗珠的王艳就道,“那个老不死的在深圳打工,工资不高又好赌的,叫他寄点钱回家,那简直像是会要了他的命。要是我不努力点,我和我女儿岂不是要饿死了?”

“我倒是有听玉嫂说过你老公的事,那死性子还是一点没变吗?”

“等他性子变了,估摸着他已经进棺材了。”又是重重叹了口气,王艳道,“旭子啊,要是你早生个几年,我就跟你好了,也就不用像现在累死累活的,真累!”

“我以后都呆在村里,要是王姐你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你只要跟我说一声就行了。”说着,刘旭还撩起袖子让王艳看他的肱二头肌,“以前没力气,帮不上什么忙,但现在我力气多得是,王姐你要我跟你去扛大米扛木头扛猪扛牛的都没问题。”

“扛个媳妇呢?”

“还没。”

多瞧了刘旭几眼,王艳就咯咯直笑道:“你这娃子真是越长越俊了,村里头那些女娃子都要被你迷死了。你要挑个媳妇呀,随便一指,那女娃子准盖个大红布直往里床上钻。”

“王姐你爱开玩笑的性子还是没变啊!”

“日子本就不好过,要是不来点自娱自乐,还不闷死了?”

见刘旭脸上都是汗水,王艳就拿着一旁的毛巾擦了擦刘旭左脸,并道:“赶紧拿着,要是翻车了,我就要被村里人骂死,说大学生归来,还被我给弄死了。”

“这是王姐你擦过的吧?”

“你介意了是不?在城里待了个几年就嫌这嫌那的了啊?”

“我不是这意思。”见王艳装得很认真,经常和王艳开玩笑的刘旭就哈哈大笑道,“王姐一定用这毛巾擦过很多地方,要是我拿来擦,岂不是占了王姐你的便宜?”

“不怕跟你说,我用毛巾擦过奶子。”

“真的?”

“你闻闻。”

闻了闻毛巾,刘旭道:“没闻出来。”

抓过毛巾往领口里一塞,并探进奶罩擦了奶子好几下后,王艳就将毛巾塞到了刘旭手里,笑道:“这下真擦过了。”

闻了闻毛巾,闻到一股淡淡的体香,刘旭喉咙就更干了,某处似乎要烧起火的他就装作很正经地擦着脸上和脖子上的汗水。

“对了,旭子,你不是大学生的吗?怎么要呆在村里,难道你要像我们一样挖山种田啊?”

“我不是学医的吗?咱们村里那个中医太老,记性不好,去年我还经常听到村里人在抱怨。所以啊,我就打算在村里开个小诊所,帮乡亲们看个病开个药什么的。反正就是只收药钱,报答乡亲们这些年对我和玉嫂的照顾之恩。”

“这个好!”王艳对刘旭竖起了大拇指,“其实前些天我跟婶子她们还在聊你,说你是村里第一个大学生,是给村里人挣了口气。可是啊,我们又怕你翅膀硬了就飞了。听你刚刚说的,王姐心里还真是舒坦,看来我们没有看错人。”

“我是大家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是大家的儿子,要是我不把根扎在村子里,我还真不是个人了。”顿了顿,刘旭继续道,“估摸着过些天我要到县城进些药,到时候王姐你能开车捎我一乘不?”

听到刘旭这话,王艳就笑得合不拢嘴的,还轻轻拍了下刘旭肩膀,道:“我这是拖拉机啊,你叫我开着个拖拉机送你去城里买药?就算你不被人笑话死,大姐我还要这张脸呢!跟你说,村里现在有班车,每天早上走两趟,下午走一趟,你直接搭班车去城里。要是你不喜欢啊,大姐就帮你借个摩托车什么的。总之,你要给乡里人谋福利,大姐举双手赞成,也会掏心窝子帮着你。”

“王姐你这么说,我倒是更有信心的了。”

“那准要有信心的啊!”

一路有说有笑的,两人就进了大洪村。

大洪村村民以耕田、竹林、茶叶为主要的经济来源,也有些人家会种烟草或者养鸡养鸭之类的。村子中间有一条小河,所以村子就坐落在小河两侧,还靠着山,有些住户就是住在半山腰子上。

以前小的时候,刘旭经常和伙伴们去河里抓鱼,或是去田里抓泥鳅挖黄鳝,甚至偶尔还会结伴着去摘果子或者是习惯之类的。

当然,他们所谓的摘其实是偷,不过就算被抓住也没什么,老农最多就是指责或教育他们几句,才不会发生什么扭送到派出所之类的情况。

要是老农心地好,或许还会送上一两个熟透的西瓜让他们回家的路上解渴。

总之呢,对于和村子有关的记忆,刘旭都非常珍惜,也希望能回到村里将一片片记忆重新拾起。

刘旭和王艳的家都在村头,进城的路又是在村尾,所以就算进了村子,他们还有一段很长的路。

要是走路的话,从村尾走到村头估摸着也要半个多小时。

幸好王艳开着拖拉机,要不然刘旭走路回家都得过两个小时了。

大洪村有水泥路,不过水泥路没有到刘旭王艳他们家的那片,所以开到水泥路尽头,停好拖拉机的王艳就和刘旭一块往里走去。

看到刘旭,村民就不停和他打招呼。

偶尔呢,刘旭还要停下来跟很熟的村民聊上一会儿,甚至还有婶婶给刘旭泡茶,问这问那的。

原本只要走十分钟的路,刘旭却走了快半个小时,陪着刘旭的王艳就一路埋怨着,却是带着笑意。

走到王艳家门口,刘旭就看到一个四岁的小女孩,打扮得极为可爱。

得知这是王艳的女儿,刘旭就一把抱起,并在她脸上亲了好几下,随后这个小女孩还在她妈妈示意下嘟起小嘴巴吻了下刘旭的脸。

看着王艳拉着她女儿的手回家后,刘旭就继续往前走。

每走出一步,刘旭就会更激动,因为他即将见到已经大半年没有见到的玉嫂了。

刘旭三岁变成孤儿后,他就跟了刚当了半年寡妇的张玉生活。之后张玉过了守寡年份,而且她长得非常漂亮,身材也很好,所以经常会有媒人上门提亲之类的。尽管有好几户还算富足的人家,可张玉担心不是她亲生儿子的刘旭会过得不好,所以她一直没有再婚,比亲妈妈还亲地抚养着刘旭长大。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玉嫂就是刘旭的妈妈。

想着玉嫂这些年的付出,刘旭真是打心里感激她,更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她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这是刘旭必须做的!

和附近几户人家比起来,刘旭的家破旧得多,泥墙上都有好多条大裂缝,屋顶上的瓦片也因为风吹雨打而显得非常苍白,甚至铺着一层的苔藓。

刘旭接近家后,一群鸭子就嘎嘎叫着扑腾着逃窜开,有一只呆头鹅还歪着个脑袋看着刘旭,直到刘旭走得更近,它才逃开。

见家门虚掩着,想给玉嫂惊喜的刘旭就悄悄走了进去。

外屋没人,里屋也没有人,听到厨房有动静,刘旭就往里走。

厨房竟然也没有人,声响是从后门传来的。

见餐桌上只有一碗剥好的腌鸡蛋和一碗空心菜,而且这空心菜非常的烂,色泽也偏暗,一看就是剩菜,这也让刘旭心有些疼。他上学的时候,虽说吃得不是很好,可每顿饭也有两菜一汤配着。

既然我回来了!我一定要让玉嫂每顿饭都吃上肉!

下定决心后,将双肩包放在凳子上的刘旭就走向后门。

刘旭是以为玉嫂在洗衣服,可当他悄悄拉开门时,却看到什么都没穿的玉嫂正在洗澡,还拿着水瓢舀起温水浇在锁骨处,那调皮的温水就顺势往下流,划过玉嫂那饱挺的乳房后就溅向前方。

当然,大部分温水是顺着那深深的乳沟往下流去,在女人最神秘的地方汇合后就顺着大腿内侧落到地上,或者是直接就滴在了地上。

刘旭这角度是看到玉嫂的侧面,那雪白的乳房高耸异常,很是骄傲地挺着,顶端还有颜色非常粉红的乳头,所以稍微多看两眼的刘旭就脸红到了脖子。

微微侧过脸,见是刘旭回来了,张玉非常高兴,忘记自己正在洗澡的她就忙问道:“怎么突然跑回来了?”

“嫂子,等你洗完澡我再跟你说。”多看了几眼玉嫂那成熟得娇艳欲滴的身子,又瞥了眼双腿之间的黑森林,刘旭就急忙退出去,并顺手拉上了门。

刘旭回到厨房后,张玉这才想起自己还在洗澡,这让她脸一下就红了。刚刚她是见到了大半年没有回家的刘旭太激动,激动得都忘记自己正在洗澡,而意识到自己的身子竟然被刘旭看光了,张玉浑身都在发烫。

十八岁那年,张玉嫁给了邻村一个比较有钱,但年岁已经六十多的老头子。而在洞房之夜,老头子突发心脏病死亡,所以原本的喜事一下就变成了丧事。尽管没有进行最重要的一步,可婚是结了,所以还是完璧之身的张玉就得给那老头子守寡。

那时候有人传言张玉是黑寡妇,活活克死了她老公,所以男方就以这为理由将她赶了回来。

洞房之夜就将丈夫克死是非常不吉利的事,所以回到村里后,村里人也不怎么搭理张玉,就连她爸妈也觉得她是个黑寡妇,所以就让她住在了靠山那栋风雨飘摇的房子里。

张玉一个人住非常害怕,恰好那时刘旭爸妈重病身亡,所以张玉就将刘旭带到她家,让刘旭跟她一块过日子,还让刘旭叫她玉嫂。

或许是因为张玉这个善意的举动,村里人对她的印象也渐渐改变,所以偶尔还会捎点吃的到她家,让她和刘旭一块吃,偶尔还会有人帮着干些活之类的。

在刘旭还不知道男女身体之别时,张玉基本上都跟刘旭一块洗澡,还会互相搓背之类的。

不过在十三岁之后,张玉就不让刘旭跟她一块洗澡。

总之呢,十三岁之后,刘旭就没有见过张玉的身子,所以刚刚看了之后,刘旭就有种莫名其妙的激动,甚至还老是盯着木门,听着泼水声。

一会儿,张玉就道:“旭子,我没有带衣服来,你先蒙着眼,让我到房间里去。”

“已经蒙上了。”

用毛巾遮住阴部,又一手横着遮住乳房后,张玉就轻轻推开了门。

见刘旭确实捂着眼睛,张玉就像受惊的兔子般跑向自己房间,胸前硕果摇晃个不停,极为有料。

大概过了五分钟,穿着一件很普通的短袖和深蓝色宽松长裤,还将瀑布般的长发盘在后脑勺的张玉就走进厨房,并拉着刘旭的手坐在凳子上。

“旭子,你回来干嘛?”

“陪着你。”

还将刘旭当成小孩子的张玉就笑着揉了揉刘旭的头发,道:“嫂子已经一个人习惯了,不用人陪,你就乖乖的呆在城里。努力工作,努力存钱,然后买房子讨个老婆。”

“其实我打算留在村子里。”

听到这话,五官长得极为标志,是个大美人的张玉就道:“你已经是个大学生,还是学医的,你怎么能留在村子里?你难道要像那些大波大叔一样挖田耕种吗?那是没有知识的人干的,你这个有知识的大学生就该留在城里,你已经是城里人了。”

“我永远是大洪村的人。”刘旭回答得非常果断,“自从我爸妈死了,玉嫂你和乡亲们就将我当成孩子抚养,就连我的学费也都是大家凑的。我是个有良心的人,我才不会忘记大家的恩德而呆在城里享福。”

“可大家是希望你成才,你怎么能呆在村里干农活?”

“不是干农活。”握住玉嫂那比城里女人还来得滑溜的手,刘旭道,“我要在村里开个诊所,给大家治病。村子离县城太远了,老中医又老得连药方都记不住了,我刚好继承他的衣钵。”

“可嫂子还是不希望你留村里。就算你不为自己考虑,也该为下一代考虑。”

“我继承了嫂子你的优良传统,那就是凡事都是先为别人考虑。总之呢,我已经决定了,我要留在村里给大家谋福利。”

“真的下定决心了吗?”

“真的。”

“其实嫂子我让你留在城里是有些自私,是只希望你过得好。”说着,有些感动的张玉就抱住刘旭,并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能有你这么懂事的孩子,嫂子我真的很高兴。”

感觉到胸口被两团软肉压着,刘旭就忍不住咽下口水,并道:“能有你这么好的嫂子,我也很高兴,我可是你一手带大的。”

“旭子,你交女朋友了没?”

“读书的时候差不多是个书呆子,没女孩子喜欢。”

“城里女孩不好,不够朴实,没办法跟你一块吃苦,还是村里的人。”笑着,张玉就道,“村里有好几个长得不错的女孩,改天嫂子给你介绍介绍。”

“我想要一个和你这么好的女孩,不过我知道嫂子你是独一无二的。”

被刘旭这么一说,张玉都脸红。发觉刘旭比半年前成熟了不少,甚至连下巴都有了胡渣,张玉就知道刘旭已经长大,也是该安排个对象,要不然跟着她这个寡妇过日子,指不准村里人还会说闲话。

村里的女人嘴巴都很大,再正常的事被她们轮流说了几遍后,准变得不正常。

看着桌子那两样菜,刘旭就问道:“嫂子你每天就吃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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